名人简介
  • 车载音乐
  • 车载视频
  • LRC歌词
  • 简谱图片
  • 手机铃声
  • 名人简介
  • 汽车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名人 - 港台 - 林过云
林过云

林过云

林过云(1955年-) 又名林友强,香港出生,香港连环杀手、犯,有“雨夜屠夫”之称。小学毕业后,林进入深水埗利玛窦中学就读,一面报读理工夜校,学习冷气机维修,毕业后便开始在观塘康宁道父亲开设的电自行车店任职,稍后在一名亲戚处当冷气学徒。他于1973年在红磡鹤园街一个公厕附近,用刀胁迫一名女子进入公厕,用手抚摸对方下体,结果被捕。1982年2月至7月间杀了4名女子,每次作案后均会肢解人体、拍摄残肢、制成标本,并拿去一间冲晒店冲洗,同年8月18日于尖沙咀一冲晒店被捕。他最终被判死刑,并于1984年8月依照惯例改判终身监禁,而他已由赤柱转往石壁监狱服刑。长期监禁刑罚复核委员会在考虑大众的关注和忧虑下,不会假释林过云。
展开

人物简介

小学毕业后,林进入深水埗利玛窦中学就读,一面报读理工夜校,学习冷气机维修,毕业后便开始在观塘康宁道父亲开设的电自行车店任职,稍后在一名亲戚处当冷气学徒。

他于1973年在红磡鹤园街一个公厕附近,用刀胁迫一名女子进入公厕,用手抚摸对方下体,结果被捕。医生指林精神方面有问题,不适宜受审或判监,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疗,接受一百零二日治疗后获准出院,并改名为林友强。

1978年取得出租车牌正式当上出租车司机后改名为林过云,约1980年转任夜间出租车司机。1981年突然对摄影发生浓厚兴趣,开始研究摄影技术,并且加入摄影会。

1982年2月至7月间杀了4名女子,每次作案后均会肢解人体、拍摄残肢、制成标本,并拿去一间冲晒店冲洗,同年8月18日于尖沙咀一冲晒店被捕。他最终被判死刑,并于1984年8月依照惯例改判终身监禁,而他已由赤柱转往石壁监狱服刑。长期监禁刑罚复核委员会在考虑大众的关注和忧虑下,不会假释林过云。

2009年香港杂志曾刊登林过云在狱中的图片,只见他已变成秃头的中年人,2014年《苹果日报》报道指林过云未有提出申请假释。

林过云

受害者

第一名死者陈凤兰

任职舞女。案发当日,陈凤兰于1982年2月3日凌晨4时收工后与朋友饮酒,酒后在尖沙咀地区搭乘被告驾驶的出租车。林过云载酒醉未醒陈凤兰到目的地观塘后,把她载回土瓜湾住所楼下,返回家中取电线后,在车上将酒醉未醒的陈凤兰勒死,并将尸体带回家藏在客厅梳化底下。第二天,待屋中的人外出后,林将尸体身上的衣服脱光,然后为尸体拍照。林从陈凤兰的钱包里取出五百块钱,到街上买了个电锯,然后将陈凤兰支解成七块,肢解尸体情况拍照录影,性器官放入胶盒用米酒防腐,再用报纸包好肢体放入胶袋内,于该晚上班时将肢体分别弃于沙田好运中心对开城门河,富豪花园对开的火炭桥和火炭一处山坡草丛。

第二名受害者陈云洁

任职收银员,31岁。于1982年5月29日凌晨5时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过云驾驶的出租车回家。林过云在途中停车用刀指吓,再用手铐铐住陈云洁,最后用电线勒死受害者。今次林过云用外科手术刀进行肢解,并将死者的一双、整个阴部完整割出,进行防腐处理。尸体的其余部分,则用报纸包好,再放入麻包袋内,将碎尸放在出租车车尾箱待入夜后肢体弃于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林过云其后将陈凤兰及陈云洁肢解尸体情况拍照录像带命名为“严肃的秘密”。

第三名受害者

梁秀云任职清洁工,29岁。于1982年6月17日凌晨4时下班乘搭林过云驾驶的出租车,不久遇害。林将尸体带返家中拍照与录影肢解,录像带名为“雨夜行动”。 林过云为方便“工作”,将摄录机放在碌架床上,采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动。 由于无需操纵摄录机,林过云的肢解工作较上两次更仔细,他甚至将死者的腹部剖开,挑出肠脏,放在口中品尝。 林过云原有一尝人肉的冲动,但最后由于感到呕心而放弃。 肢体弃于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

学生,17岁。她于1982年7月2日在尖沙咀参加谢师宴,晚上11时在酒店门外等候出租车时,上了林过云所驾驶的出租车。林过云说,梁惠心是与他相处最久的死者。他杀死对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铐,与她在出租车内交谈了很久,内容都是有关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等等。但是,最后林过云还是选择用电线勒死她,然后将她的尸体带回去奸尸,是唯一一个被林过云奸尸的受害者,再进行肢解拍照录影。录像带名为“第四次行动”,肢体弃于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

1986年11月16日,林父在圆玄学院,为四名死者供奉灵位,林过云拍下的录像带与照片现时已成为警方教材,部分受害者器官现时保留在湾仔法医总部作为实物教材,这宗案件更促成本港成立“香港齿科法医小组”。

其他受害

2009.8.1,事隔26年之後,本案关键证人,当年冲晒店的一名员工於 怪谈 节目中接受电话访问,首次公开林过云被怀疑的经过。

案件揭发

资料出自1991年香港出版社聚贤馆出版的《残酷肢解案》

林过云在家中无黑房冲晒照片,故林习惯把菲林拿到尖沙咀一间冲晒店进行冲洒,因为林与在摄影会认识的店员张仔(假名)较熟。林对张仔说自己到殓房兼职摄影师,为他们拍摄解剖尸体的照片,张仔觉得他的解释合理,为免其他同事受惊,由张仔亲自替林过云冲洒照片。

1982年8月10日,林过云想将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的肢解相片放大,事有凑巧,张仔任职的冲晒公司,放大机有故障,张仔于是将林过云交来的底片,交到同一机构的旺角分店代为放大,由于放大照片工作,整个过程都由人手操作,当分店冲晒员将影片冲晒后进行品质检查时,发现那些照片似乎与人体肢解有关,将照片交由上司作决定。冲晒公司负责人认为事有可疑,于是报警。

8月18日,林过云到尖沙咀店取相离去时,警方把他拘捕,林胡乱堆砌表示照片是一名在《东方日报》工作的“四眼佬”叫他取的,并相约在土瓜湾贵州街《东方日报》门市部门外会合,但警方发现根本就没有“四眼佬”这个人,最后警方带队押林过云返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F室住所进行搜查,揭发凶案。

流行文化

这案件在香港轰动一时,在社会中留下深刻印象。

1986年香港殿堂级摇滚乐队BEYOND成员黄家驹当年为了探索林过云的思路历程及对死亡的抽像而创作出了一首叫Dead romance part2的歌曲。

1991年香港出版社聚贤馆出版《残酷肢解案》一书,书中刋载大量林过云背景资料、从犯案到被捕案情,甚至刊登受害者肢体照。

有电影、电视剧直接或间接以此为题材。比如《壹号皇庭》里就有根据这个事件编写的剧情。1982年香港女演员林建明唯一一部导演的电影《热浪》,巧合误中话题。

1991年黄沾主持的亚洲电视节目《香港奇案》根据个案改编成单元剧《香港奇案之雾夜屠夫》,1992年出品的电影《羔羊医生》描述林过云的犯罪情节,单元剧与电影一样由任达华饰演林过云(单元剧《雾夜屠夫》监制邓衍成正是电影《羔羊医生》的执行导演),同年自由人出版有限公司根据电影出版精装漫画《机密档案林过云》,由香港漫画家何志文执笔绘画,漫画内容同电影情节一样。

2006年亚洲电视制作的奇案式剧集《香港奇案实录》根据个案改编成单元剧《雨夜狂屠》,由吴岱融饰演林过云。

2010年美国犯罪刑缉频道以林过云的连环凶杀案为题材,制作《Crime Investigation Asia - Jars Murderer》记录片。

案件剖析

杀人动机

林过云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杀人时的心态说,他杀死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因其是,林过云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其后杀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为自己上了瘾。但杀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厌倦。第四名女死者梁惠心是个17岁的女学生,林过云表示自己也不明为什么要杀她。当被问及梁惠心的时候,他曾经数度落泪!

由于这个案件影响巨大,所以被很多影视剧提到。林过云对于自己杀死的那名,一直振振有词地说是“她该死”。但所谓的“该死”,不过是个借口。是一种毫无尊严的职业,而且这种职业之所以能够长盛不衰,并不是因为有人喜欢做,而是因为有人喜欢捧场。许多变态色魔下手的对象都是,然后在法庭上以扞卫道德自居,其实是无耻至极。倒不如说是因为特殊的工作性质,所以容易成为被猎杀的对象。

名人评说

李敖说愚蠢的事都不是傻瓜做的,而是聪明人所为。不敢肯定林过云很聪明,但他绝对做了一件极其愚蠢的事,那就是喜欢拍摄女尸器官的他竟然拿相片到照相馆冲印。

更新日期:2024-12-24

免费下载联系我们下载帮助免责声明版权声明用户协议隐私协议撤稿声明作品投搞关于我们常见问题网站地图

声明:网站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公开搜索结果,不保证100%准确性,仅供参考,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提供版权证明来信通知,我们72小时内删除!

本站仅仅提供一个观摩学习的环境,非赢利性网站,将不对任何资源负法律责任,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

删稿邮箱: pgdjz@qq.com

Copyright @ 2023-2024 www.pgdjz.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