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丕祥
人物履历
1973年9月--1974年8月 ,江苏省泗阳县立中学(现为江苏省泗阳中学)学习;
1974年8月--1978年3月 ,江苏省淮阴地区淮阴县武墩公社插队知青;
1978年3月--1982年2月 ,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学习(期间:1981年9月--1982年1月,南京大学法律系进修);
1982年2月--1985年7月 ,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教师(期间:1984年9月--1985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助教班学习);
1985年7月--1990年7月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副主任(期间:1987年12月被评为副教授);
1990年7月--1994年5月 ,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主任(期间:1992年3月--1992年8月,在江苏省沭阳县高墟乡参加省社教扶贫工作队,1992年4月被评为教授);
1994年5月--1994年8月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委员、经济法政学院院长;
1994年8月--1996年7月 ,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党委委员(期间:1994年9月--1997年6月,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1995年4月--1995年12月,参加江苏省高级管理人才经济研究班赴美国培训);
1996年7月--1998年10月 ,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1998年10月--2002年1月 ,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期间:1998年11月,被评为博士生导师,2001年3月--2002年1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年1月--2002年4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兼南京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校长;
2002年4月--2003年2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3年2月--2013年1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期间:2003年3月明确为二级大法官);
2013年1月--2017年2月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17年2月--2018年1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第九届、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十二届江苏省委委员,江苏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七届江苏省政协委员。
任免信息
2013年1月25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公丕祥当选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物荣誉
1992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95年被中国法学会评为首届十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
1995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997年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
1998年江苏省“333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1999年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国家教育部第二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
江苏省人民政府优秀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
江苏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等奖项;
江苏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江苏省首届高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江苏省普通高校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