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麟
个人生平
刘秉麟 (1891—1956) 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部聘教授,经济学家。
个人履历
1919年担任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教务长。1920年出国留学,先后在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德国柏林大学经济系研究员班毕业。1925年回国,在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任教授兼商学院院长,在上海商务印书馆任主任编辑。上海一二八事变后,到武汉大学任经济系教授。1937年兼任法学院院长,多次代理校长。 自20年代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以后,他一直致力于财政经济学的研究。1919年在《新潮》杂志发表《经济学上之新学说》、《分配问题》等论文,著有《经济学原理》一书。他在该书中综合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观点,吸收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的经济主张,从生产、流通、分配等方面对经济学基本原理作了系统的阐述。此书畅销于当时。他翻译出版了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财政学大纲》,由于该书详论西方制度而忽略东方制度,他又结合中国实际撰写了《中国租税史略》一卷附于书后,概述中国租税发展史,为研究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提供了较好的参考书,也有利于对比研究中西方经济制度史。
研究领域
他在英、德等国留学5年,学习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知识及其代表人物的经济著作,有意识地涉猎了世界历史及各国社会主义运动史,积累了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回国后,勤于著述,成果很多。写作出版了《各国社会运动史》、《世界各国无产阶级政党史》、《李嘉图经济学说及传记》、《亚当·斯密经济学说及传记》、《李士特经济学说及传记》等专著和《中国古代财政小史》、《亚当·斯密》、《李嘉图》、《公民经济》等小册子,翻译出版了英国马沙所著《分配论》和苏联《俄罗斯经济状况》等书籍,为介绍外国的经济学和社会学理论、开拓中国的社会经济研究,尤其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阶级斗争、剩余价值理论和国际无产阶级运动史,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