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博文(翻译)
个人介绍
杜博文,涉嫌透过网路微博等网页,冒称是电视、广告公司制作人,欲邀约拍摄广告,诱骗中国小男模,前往饭店赴约後,趁机在饮料里下药,将被害人迷昏後以手指性侵,并洗劫被害人财物,2014年2月间造成项姓男模死亡,随即潜逃回台,案经中国公安单位请台方追查,刑事局侦七大队第二队将他逮捕,他还懊悔不已,当场痛哭,向母亲说:妈妈,我做错事了。
事件经过
迷奸男模
警方调查,1994年,43岁杜嫌赴中国一家电子公司担任业务工作,却开始在网路寻找中国小 男模为目标,冒称是电视、广告公司制作人,邀约拍广告,每个案子时间3天,有5000到6000元人民币报酬,以及免费提供机票与住宿,趁机在啤酒或者咖啡内,放入5颗的FM2或者安眠药,迷昏後性侵,拍下过程,并拿走被害人身上现金。
不过,1997年,杜嫌犯案遭中国公安单位逮捕,依窃盗罪嫌,服刑1年多後出狱,却持续犯案,但为免再遭到逮捕,不再拍摄过程。
杜嫌告诉警方,共在广东、湖北、浙江与江蘇等地的五星级饭店,共成功犯案7件,而有4件因对方频频打电话给家人、老师与同学,感觉怪怪,不敢下手,赶紧离开。
迷奸致死
警方说,2014年2月12日下午5时许,杜嫌诱骗湖南籍项姓男模特儿至武汉酒店内,於啤酒内下药性侵,但疑似药物过量致使被害人死亡,杜嫌非但未将人送医急救,反而立即灭证并潜逃回台。
案经中国公安单位比对多起迷魂强盗性侵案件的生物迹证DNA,发现杜嫌涉嫌重大,洽请台方追查,赴杜嫌位在台北市大同区住处,将他逮捕到案,起获FM2药丸72颗、宜安眠药丸11颗、已调好FM2药剂3小瓶、笔记型电脑、手机与伪装使用的眼镜等赃证物,讯後依法检方侦办,全案仍持续扩大清查中。
判刑结果
2015年8月,台湾检方依强制致人于死、加重强制等罪嫌起诉杜姓男子。士林地院认定杜姓男子对4名男子喂毒后猥亵、性侵得逞,依强制致死等罪判杜姓男子18年6月徒刑。
二审判决2016年4月20日出炉,据判决书指出,一审时,杜博文承认在啤酒中下药,但称自己和男模是你情我愿,并非他单方面迷奸,且不知道对方有服用K他命,无法预知可能中毒死亡,一审法官认定是推卸之词,以“以药剂强制致人于死”、“以药剂强制”等罪名重判18年,不过二审法官则认为杜嫌无法预见男模死亡,因而将罪刑改为较轻的“以药剂强制罪”,判刑15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