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达
刘守达,字应征,生卒年月不详,明代开州(今濮阳县)人。自幼聪颖异常,有“神通”之誉。弘治十八年乙丑科(1505)第三甲进士,初授青州府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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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当时,有一位富人因犯法已被押进监狱中,其家人暗中向刘守达行贿重金,被他拒绝,仍依法处罚了罪人。后来刘守达因轻慢宦官而被贬为婺(wu)源县丞。事后,又转为余姚知县。其间,有人杀死了一位年轻妇女,暗中把尸体替换了。结果,此案久审未决,杀人者至死不承认。刘守达接过此案,重新审理,经过验尸,刘守达说:“这个不是原尸,肌肤虽然腐烂了,但头发辫子尚存,这是未出嫁的姑娘。”一经审问,果然如此,该罪犯不得不服,众人都称刘大人断案如神。不久刘守达升为嘉兴同知,最后官至南京工部郎中。因母亲年老多病,请求回乡奉养母亲。
他在家乡耕读四十余年,和睦邻里,广结善缘。著有《家训》数篇,令子孙世代遵守。
更新日期: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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