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简介
  • 车载音乐
  • 车载视频
  • LRC歌词
  • 简谱图片
  • 手机铃声
  • 名人简介
  • 汽车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名人 - 旅行家 - 谢肇淛
谢肇淛

谢肇淛

谢肇淛(1567~1624)字在杭,福建长乐人,号武林、小草斋主人,晚号山水劳人。明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历任湖州、东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员外郎,曾上疏指责宦官遇旱仍大肆搜括民财,受到神宗嘉奖。天启元年(1621年)任广西按察使,官至广西右布政使。入仕后,历游川、陕、两湖、两广、江、浙各地所有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咏,雄迈苍凉,写实抒情,为当时闽派诗人的代表。曾与徐火勃重刻淳熙《三山志》,所著《五杂俎》为明代一部有影响的博物学著作,《太姥山志》亦为其所撰。
展开

人物简介

谢肇淛(1567~1624)字在杭,福建长乐人,号武林、小草斋主人,晚号山水劳人。明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历任湖州、东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员外郎,曾上疏指责宦官遇旱仍大肆搜括民财,受到神宗嘉奖。天启元年(1621年)任广西按察使,官至广西右布政使。入仕后,历游川、陕、两湖、两广、江、浙各地所有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咏,雄迈苍凉,写实抒情,为当时闽派诗人的代表。曾与徐火勃重刻淳熙《三山志》,所著《五杂俎》为明代一部有影响的博物学著作,《太姥山志》亦为其所撰。

生平概述

谢肇淛(1567~1624年),字在杭,号武林、小草斋主人,晚号山水劳人。长乐县江田人,时常与名士徐熥、曹学佺等切磋诗文,学识益进。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历任湖州、东昌推官、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工部屯田司员外郎,曾上疏指责宦官遇旱仍大肆搜括民财,受到神宗嘉奖。奉命治理河流,一年大功告成,并写成《北河纪略》,记载河流本末和历代治河利弊。

天启元年(1621年)任广西按察使,升广西右布政使。亲理政事,力革积弊;在边境,置官增兵,防止外患;能较好处理少数民族矛盾;整顿盐政,活跃经济,人民生活随之好转。入仕后,历游川、陕、两湖、两广、江、浙各地所有名山大川,所至皆有吟咏。其诗雄迈苍凉,写实抒情,为当时闽派诗人的代表。

生平事迹

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年中举,翌年任浙江钱塘县儒学教谕。谢肇淛自幼颖悟聪敏,稍长即博览群书,擅长诗文。青少年时随父往长沙。万历六年(1578)汝韶辞官回福州,谢肇淛随父居福州朱紫坊,与名士徐熥、徐、曹学佺等交游,组织“莲社”,切磋诗文,学识益进。

万历十六年谢肇淛中举,万历二十年中进士,历任湖州推官、东昌推官。万历三十四年因父丧,回闽守孝三年。万历三十七年后历任南京刑部主事、兵部郎中、北京工部屯田司员外郎。万历四十年大旱,宦官、污吏等仍向人民摊派苛捐杂税,谢肇淛不顾个人安危,为民请命,上疏数千言指责宦官搜括民脂民膏,及诸多冗费的弊端,语甚恺切。神宗感其诚,派他巡视水道,治理河流。谢肇淛仅用一年时间就完成了疏通河道的任务,并写成《北河纪略》。翌年冬,福王船只沿河而下,谢肇淛操小艇为之前导,沿途水道畅通无阻,百姓免遭骚扰。其后出任云南参政,天启元年(1621)任广西右布政使。

谢肇淛

谢肇淛到广西任职后,见吏治腐败已极。深感痛心,他认为吏治腐败的主要原因是为官不理政事,而由胥曹代理,胥曹因循守旧,上下虚与周旋,以至积弊无法解决。他到任后力挽时弊,置官增兵驻守广西与安南(今越南)边境,以抵御安南侵扰,他整顿盐政,增加财政收入,并铸钱招徕商人与少数民族互市,发展经济。他设法抑制土司的权力。使少数民族地区臣服政府管束。经他治理,广西境内政通人和,相安无事。天启四年,谢肇淛病逝,葬于下洋村大象山麓。

所著作品

谢肇淛博学多才,勤于著述,其著作有《塵史》4卷,《塵余》4卷,《居东杂纂》2卷,《四部丛谈》、《文海披沙》8卷,《五杂俎》16卷,《百粤风土记》1卷,《北河纪略》8卷,《纪余》4卷,《谢在杭文集》28卷,《诗集》30卷,《续集》2卷,《郡国考》、《红云续约》、《吴兴友乘》、《滇略》10卷,《泊堂台墨》12卷,《长溪琐语》1卷,《小草斋诗话》4卷,《小草斋集》30卷,《续集》3卷,《方广岩志》4卷,《晋安艺文志》3卷,《太姥山志》3卷,《鼓山志》12卷,《支提山志》7卷,《万历永福县志》5卷,《八闽鹾政志》16卷等。

谢肇淛诗文成就甚高,是明代晚期福建文坛的代表人物之一。在京为官时无事即到内府抄阅古籍收藏,是著名的藏书家。其成就最突出的是在方志学和博物学方面,他编修了多种福建地方志,主张方志应“取材于陈编,定体于往哲,宁质无华,宁核无舛”,其方志学观点至今仍对修志有借鉴意义。

谢肇淛写了大量的杂记,对诸子百家、天文、地理、医学、科技、动植物等无不涉及,其代表作为《五杂俎》。

哲学观点

谢肇淛反对宋儒的“天理说”。宋儒认为“理即是天”,他认为恰恰相反,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在他看来,“理”是客观世界的规律,是后于天而存在的,因此,言理即是天,就否认了“天”先于“理”存在的客观真理,是不正确的。“理者虚位,天者定体,天有毁坏,理无生灭”,不能将二者混淆。他举了个例子说,眼睛是用来看东西的,耳朵是用来听声音的,如果没有眼睛,没有耳朵,又怎么能看,怎么能听呢?看和听也就都不存在了。所以,他评论说言天“不得专言理”。(见卷一《天部》一)

正因为他广学博识,有着朴素的唯物主义的天道观,因此,他对天感应、轮回报应、阴阳禄命都采取否定态度。迷信的人通常认为,人若被雷电击中说明他做了坏事,遭了天的报应,他认为雷电击人,不过是雷电起伏不定,人不幸遇上罢了。他凭自己敏锐的观察和细致缜密的分析,推断“雷之蛰伏似有定所”,这种非常科学的结论并不是凭空而来——他曾细致地观察发现家门前的乌桕树每年初春都要被雷电击中,因此得出雷电击物击人是有规律的这一结论。因此他许,如果说老天有眼,雷电击人是有心的,那么枯树畜产也会被雷电击到,难道它们也做了什么错事,因而遭报应吗?”

因此谢肇淛大胆地批驳传统因果报应思想,他说,灾祥的降临都不是上天有意的,有人遇灾反而得福,有人遇福反而遭祸,也有同样遇到灾祸或者同样遇到好事,但两者结果却不相同,这其间并没有什么规律,如果有人硬要去牵强附会,找寻其中的缘故,就十分滑稽可笑了。

五杂俎述

“俎”又作“组”。分为天部二卷,地部二卷,人部四卷,物部四卷,事部四卷,共十六卷。因全书由五部组成,故“五杂组”。

《五杂组》在清乾隆年间、文字狱最盛之时被列为禁书,全国收缴并“全毁”,其主要原因是言辞大胆触到了清统治者的痛处:其一,关于“夷夏”的议论。谢肇淛学贯古今,有着很清醒的头脑,对历史和时局有着独到的见解。他在明朝尚且强盛的时候,就看到了边界最大的隐患——正悄然发展起来的“蛮夷之族”女真。不但如此,谢肇淛早在万历年间就已提出了制服夷狄的策略,就是“以夷攻夷”离间他们,防止他们联合。

更新日期:2024-11-21

免费下载联系我们下载帮助免责声明版权声明用户协议隐私协议撤稿声明作品投搞关于我们常见问题网站地图

声明:网站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公开搜索结果,不保证100%准确性,仅供参考,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提供版权证明来信通知,我们72小时内删除!

本站仅仅提供一个观摩学习的环境,非赢利性网站,将不对任何资源负法律责任,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

删稿邮箱: pgdjz@qq.com

Copyright @ 2023-2024 www.pgdjz.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