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简介
  • 车载音乐
  • 车载视频
  • LRC歌词
  • 简谱图片
  • 手机铃声
  • 名人简介
  • 汽车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名人 - 福建 - 林聪(明代)
林聪(明代)

林聪(明代)

林聪(1415年-1482年10月6日)字季聪,号见庵,福建宁德七都人。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出生。明朝成化年间,官拜刑部尚书,父林观,擅诗文。林聪幼承庭训,刻苦攻读。
展开

生平简介

正统三年(1438年)中举人;正统四年(1439年)中进士;正统八年(1443年)任刑科给事中。林聪耿直敢言,上任初即针对宁德县宝丰银矿劳动条件恶劣、课银额重等情况上《请免宁德县除办银课外别项差办状》,但未被采纳。次年,福建参政宋彰定该矿岁课银3090两,比永乐元年(1403年)增加1000多两。正统九年(1444年),叶宗留领导矿工在闽、浙边区起义,与沙县邓茂七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彼此呼应,声势很大。林聪再次上疏,极言福建银场课银之艰,乞速减免。矿工起义被镇压后,明朝廷终于接受林聪建议,罢宁德、建宁银税。

正统十四年(1449年),蒙古族瓦剌部首领也先率军侵边,宦官王振挟持英宗仓促北征,在土木堡大败,英宗被俘。“土木之变”后,林聪多次上疏,抨击宦官擅政的诸多弊端。景泰元年(1450年),林聪迁都给事中。当时,代宗废英宗的皇太子,立己子为太子,众人唯唯,独林聪认为不可。后也先将英宗放还,代宗担心于己不利,欲薄接礼,独林聪请求备銮接回。林聪还上疏要求,将王振乱政与党恶之罪昭示天下,但代宗不置可否。

景泰三年(1452年)三月,林聪受命纠察刑狱,对冤狱给予平反。当时,湖广巡按使蔡锡因弹劾副使邢端“贪纵”,反遭邢端之攻讦,系狱经年。林聪查明邢端劣迹,上疏奏明,将邢端下狱,蔡锡获释。当时,也先遣使入贡,自称“大元田盛可汗”。朝廷议论对也先的称呼,众大臣主张顺其自称为可汗,独林聪以为不可。代宗不听,仍遵大臣议。景泰四年(1453年)初,迁林聪为春坊司直郎。大学士商辂上书,言六科不可无林聪,代宗乃复林聪为吏科给事中。景泰五年(1454年)三月,林聪目睹土地兼并日益严重,上疏弹劾权贵石亨等人倚势侵田,要求将擅占民田者治罪,并还田与民。

林聪刚正不阿,仗义执言,不少佞臣因之下狱、贬官或外调。因声望日隆,也遭到一些人的嫉恨。景泰五年(1454年)冬,御史黄溥等弹劾林聪挟持吏部、徇私荐举福建参政许仁达为巡抚以及泄私怨弹劾兵部主事吴诚等事。林聪因此被判死罪。大学士高谷、礼部尚书胡滢皆为林聪抱不平,极力挽救。代宗遂诏释林聪,将其贬为国子学正。

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位,升林聪为左佥都御史。受命前往山东赈饥。林聪开仓济民,救活145万人。回朝复命后,升右副都御史。天顺二年(1458年),林聪鉴于苛刑峻法下冤狱不断,上《乞缓重狱疏》,提出春判秋决的主张,使死刑犯得有时间上诉复审,减少冤狱。英宗纳其言,诏令:“每岁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廷臣审录重囚。”此制谓之朝审,遂成永制。天顺四年(1460年),曹钦谋反,官府镇压时累及无辜,林聪急令制止,并为无辜者辩冤。

林聪

成化二年(1466年),江淮一带饥荒,朝廷命林聪前往赈灾。林聪奏请“贷江南粮及支运粮数十万给民,且与之种”。赈饥回京后,升任右都御史。成化七年(1471年),林聪巡抚大同,苦心筹划,整饬军务,加强边备。因积劳成病,于成化八年(1472年)辞官。成化十年(1474年),病愈后应召,掌南京都察院事。成化十三年(1477年),升任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虽已年过六旬,但仍“夙夜匪懈”,详核案件,为蒙冤的死囚平反,总数不下600人。由于秉公办事,声望益著。成化十五年(1479年),与宦官汪直、定西侯蒋琬往辽东查办案件。成化十六年(1480年),上疏乞归未准;成化十八年(1482年)闰八月庚寅日(10月6日),病逝于任上,享年六十八岁。朝廷诰授荣禄大夫、太子少保,谥庄敏。灵柩归葬于宁德八都铜境山。林聪著有《奏议》8卷、《见庵文集》14卷,有抄本流传。

相关文献

明史林聪,字季聪,宁德人。正统四年进士。授刑科给事中。景泰元年进都给事中。时方多故,聪慷慨论事,无所讳。中官金英家人犯法,都御史陈镒、王文治之,不罪英。聪率同列劾镒、文畏势从奸,并及御史宋瑮,谢琚,皆下狱。已而复职。聪又言瑮、琚不任风纪,二人竟调外。中官单增督京营有宠,朝士稍忤者辄遭辱;家奴白昼杀人,夺民产,侵商税。聪发其奸,下诏狱。获宥。增自是不敢肆。

三年春,疏言:“臣职在纠察刑狱。妖僧赵才兴之疏族百口,律不当坐,而抄提至京。叛人王英,兄不知情,家口律不当逮,而俱配流所。虽终见原,然其始受害已不堪矣。湖广巡抚蔡锡以劾副使邢端,为所讦,系狱经年,而端居职如故。侍郎刘琏督饷侵隐,不为无罪。较沈固、周忱乾没万计,孰为轻重?琏下狱追征,而固、忱不问。犯人徐南与子中书舍人颐,俱坐王振党当斩,乃论南大辟,颐止除名。皆刑罚之失平者。”帝是之。端下狱,琏得释,南亦减死,除名。

东宫改建,聪有异论,迁春坊司直郎。四年春,学士商辂言聪敢言,不宜置之散地,乃复为吏科都给事中。上言夺情非令典,请永除其令。帝纳之。初,正统中,福建银场额重,民不堪。聪恐生变,请轻之。时弗能用,已果大乱。及是复极言其害,竟得减免。

五年三月,以灾异偕同官条上八事,杂引五行诸书,累数千言。大略以绝玩好,谨嗜欲,为崇德之本。而修人事,在进贤退奸。武清侯石亨、指挥郑伦身享厚禄,而多奏求田地;百户唐兴多至一千二百余顷,宜为限制。余如罢斋醮、汰僧道,慎刑狱,禁私役军士,省轮班工匠,皆深中时弊。帝多采纳。

先是,吏部尚书何文渊以聪言下狱,致仕去。及是,吏部除副使罗{虎}为按察使,参政李辂、佥事陈永为布政使。聪疏争之,并言山西布政使王瑛老,宜罢。{虎}等遂还故官,瑛致仕。御史白仲贤以久次,擢广东按察使。聪言仲贤奔竞,不当超擢,乃迁镇江知府。兵部主事吴诚夤缘得吏部,聪劾之,遂改工部。诸司惮聪风裁,聪所言,无敢不奉行者,吏部尤甚。内阁及诸御史亦并以聪好论建,弗善也。

其年冬,聪甥陈和为教官,欲得近地便养。聪为言于吏部。御史黄溥等遂劾聪挟制吏部;并前劾仲贤为私其乡人参政方员,欲夺仲贤官予之;与吴诚有怨,辄劾诚;福建参政许仕达嘱聪求进,聪举仕达堪巡抚。并劾尚书王直阿聪。章下廷讯,坐专擅选法,论斩。高谷、胡濙力救。帝亦自知聪,止贬国子学正。

英宗复辟,超拜左佥都御史,出振山东饥,活饥民百四十五万。还进右副都御史,捕江、淮盐盗。以便宜,擒戮渠魁数人,余悉解散,而奏籍指挥之受盗赂者。母忧起复,再辞。不许。

天顺四年,曹钦反。将士妄杀,至割乞儿首报功,市人不敢出户。聪署院事,急令获贼者必生致,滥杀为止。锦衣官校恶钦杀指挥逯杲,悉捕钦姻识。千户龚遂荣及外舅贺三亦在系中。人知其冤,莫敢直,聪辨出之。其他湔雪者甚众。七年冬,以刑部囚自缢,诸给事中劾纪纲废弛,与都御史李宾俱下狱。寻释。

成化二年,淮南、北饥,聪出巡视。奏贷漕粮及江南余粮以振,民德之如山东。明年偕户部尚书马昂清理京军,进右都御史。七年代王越巡抚大同。岁余,遇疾致仕。再岁,以故官起掌南院。前掌院多不乐御史言事,聪独奖励之。或咎聪,聪曰:“己既不言,又禁他人言,可乎?”

十三年秋,召拜刑部尚书,寻加太子少保。聪以旧德召用,持大体,秉公论,不严而肃,时望益峻。十五年,偕中官汪直、定西侯蒋琬按辽东失事状。直庇巡抚陈钺,聪不能争,论者惜焉。十八年乞归不得,卒于位,年六十八。赠少保,谥庄敏。

聪为谏官,严重不可犯。实恂恂和易,不为崭绝之行。以故不肖者畏之,而贤者多乐就焉。景泰时,士大夫激昂论事,朝多直臣,率聪与叶盛为之倡。

尧山堂外纪

林庄敏公九岁时,邑宰包姓者谒其尊翁梅所先生,公侍侧,有白犬在门,顾梅所,包曰:“公子能对乎?”梅所曰:“颇能。”包出句云:“白犬当门,两眼睁睁惟顾主。”公应声曰:“黄蜂出洞,一心耿耿只随王。”包叹异曰:“公辅之器也。”

林庄敏公初为给事中,以言谪国子学正,尝坐率性堂,有《书怀》诗,曰:“东风吹雪弄余寒,朴或歌来兴未阑。圣世谁云轻冷职,菲林元不称言官。蠹芸香暖图书静,炉篆烟销午漏残。自笑此身宜懒散,敝冠尘土不须弹。”

成化间,林庄敏公为司寇。一日,与陕西杨司马鼎会坐,林戏曰:“胡儿十岁能骑马。”盖杨多须而年少之故。杨遽答曰:“癞子三年不似人。”林在位已久,而闽地有癞也。

更新日期:2024-11-23

免费下载联系我们下载帮助免责声明版权声明用户协议隐私协议撤稿声明作品投搞关于我们常见问题网站地图

声明:网站内容全部来自于网络公开搜索结果,不保证100%准确性,仅供参考,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提供版权证明来信通知,我们72小时内删除!

本站仅仅提供一个观摩学习的环境,非赢利性网站,将不对任何资源负法律责任,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

删稿邮箱: pgdjz@qq.com

Copyright @ 2023-2024 www.pgdjz.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