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福三
王福三(1887~1925),花东镇九湖村人,革命烈士。
王福三生于暹罗(泰国)董里埠华侨家庭,9岁回国,14岁时到天和墟一家中药店当雇工。宣统二年(1910),到南海县平地乡乐善堂药店当药工。他常回乡探亲,目睹乡亲屡受地主豪绅的压迫,愤然不平。民国9年(1920),王福三结识阮啸仙,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教育。同年底,他毅然回乡组织“九湖乡自治会”和“九湖乡自卫农团”,提出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等主张,王福三便被选为自治会会长。
王福三和共产党员陈道周等在彭湃、阮啸仙的指导下,积极从事农运工作。并在天和墟设立花县农民协会筹备处。10月19日,花县农民协会成立,会员约6000人,王福三被推选为县农会副执行委员长兼第二区农民协会执行委员长,后迅速建立农民自卫军,保护农民运动的开展。
同年10月,广州发生商团叛乱事件,花县地主江耀中、刘寿朋等与商团呼应,企图在粤汉铁路新街站附近毁坏路轨,阻挠北伐军回师广州平叛。王福三探悉此情,立即向当时在花县检查农运工作的彭湃汇报,并派出农军保卫新街站附近铁路,在花县张贴布告,揭露江、刘一伙的阴谋,同时要求花县县长下令缉捕江、刘两人,解散“田主业权维持会”,从而粉碎了敌人阴谋,王福三为平息商团叛乱、挽救全省危局作出了重要贡献,受到当时在中共两广区委工作的周恩来的表扬。
民国14年(1925)1月18日,王福三和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特派员黄学增、何友逖带领几十名农军在九湖乡执行任务。江耀中、刘寿明等唆使凶手纠集民团100多人,把王福三等包围在九湖乡庙坳处,王福三指挥农军与敌展开激烈战斗。但敌我力量悬殊,王福三且战且退,最后中弹身受重伤,被民团杀害。9月26日在九湖乡,由阮啸仙主祭,召开公葬王福三烈士大会上,参加大会的共2000多人。会后,农会会员抬着烈士的灵柩,由农民自卫军护送游行示威,送葬者一万余人,队伍长达6华里,历行程40余里到达花县城东文笔岭(纱帽岭),将烈士遗骸安葬。烈士墓碑刻有“为农民利益牺牲者王福三烈士之墓”,另一石碑刻有《王福三烈士史略》。民国16年(1927)蒋介石叛变革命后,花县反动派将墓掘毁。
建国初期,花县人民政府重修王福三墓,还在墓地附近挖出原来的墓碑,重新竖起,以缅怀先烈,教育后人。